本報北京12月4日訊 記者蔡岩紅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下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以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等工貿行業領域為重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誠信體系,促進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誠實守信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製度,以及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制度。以不良信用記錄作為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的主要判定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納入國家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一年內發生生產安全重大責任事故,或累計發生責任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發生暴力抗法的行為,或未按時完成行政執法指令的;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的;無證、證照不全、超層越界開采、超載超限超時運輸等非法違法行為的;經監管執法部門認定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指導意見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完善市場退出機制。企業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事故的,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實施重點監管監察;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及時公開曝光。強化對安全失信企業或列入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企業實行聯動管制措施,在審批相關企業發行股票、債券、再融資等事項時,予以嚴格審查;在其參與土地出讓、採礦權出讓的公開競爭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將其作為評級、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對已被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已過期失效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相關部門或保險機構可根據失信企業信用狀況調整其保險費率。
  指導意見同時還給出了時間表:2015年底前,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制度、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安全生產誠信報告和公示制度。2016年底前,依托國家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黑名單”與國家相關部門和單位互聯互通。同步推進建立各省級的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建設體系及信息化平臺,並投入使用。2017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全面建成。2020年底前,所有行業領域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誠信體系。
  (原標題:隱瞞事故不報將進誠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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