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2月24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胡坤坤 海南一五人販毒團夥,在海口組成了一個“販賣、運輸、持有、容留吸毒”一條龍式販毒網絡。今日,海口中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李某死刑;以運輸毒品罪判處郭某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芹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林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謝某平有期徒刑十六年。
  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間,為牟取暴利,李某向廣東毒品上線購進大量甲基苯丙胺(冰毒)後在海口販賣,郭某華按照廣東毒品上線的安排從廣東汕頭將甲基苯丙胺運至海口交給李某。李某將所購毒品販賣給張某芹等人,張某芹又販賣給林某等人,林某將所購毒品販賣給他人,謝某持有大量毒品、並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中,李某販賣甲基苯丙胺6569.0457克,郭某華運輸甲基苯丙胺4500克,林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236.0623克。  (原標題:海南一五人團夥販賣運輸持有“一條龍”式販毒一審判決一死刑三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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